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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2-31 09:21: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树宣传我校青年典型,激励和引导我校青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矢志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2019年继续开展第三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办法

“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根据《“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二、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阶段(3月18日-3月28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校团委、各学院均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集体)并填写第三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可从校团委网站下载),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也可自我推荐。

2.审核初选阶段(3月28日-4月8日)。校团委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群体(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集体)分布、评选标准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初选,选出20人左右的候选人或候选集体。

3.展示投票阶段(4月15日-4月25日)。校团委组织对候选人(集体)的事迹通过校园橱窗、展板、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集体)的事迹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选出青年学生获奖者和青年教职工获奖者共10名(含获奖集体)。

4.宣传表彰阶段(4月29日-5月6日)。评选委员会将“青年五四奖章”获奖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学校将隆重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第三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2)照片(个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或集体生活工作照3张,照片以个人或集体名称命名)。

2.各单位或个人请于3月28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

联 系 人:陈国秀

办公地址:学生服务楼414房间

联系电话:88802512

报送邮箱:xtw@ncut.edu.cn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docx

附件2第三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docx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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