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教职工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共青团改革,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在我校青年团员中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结合团市委“2017-2018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竞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引导首都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领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责任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努力方向,争做“可爱、可信、可贵、可为”的“四可”青年。
二、“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应具有较强的聚力职能,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思想引领聚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开展“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以组织制度聚力。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两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临时团支部可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此项标准进行相应执行。
(三)以活动服务聚力。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主题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
三、“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领航能力,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积极推进所在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三)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带领所在团组织开展“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先锋杯”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员应发挥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意识先锋。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所在团组织开展的“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学业事业先锋。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教师团员和员工团员应该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成为支部内的工作模范。
(三)成长成才先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服务国家”。
五、评选名额
按上级名额分配,本次我校拟评选出“先锋杯”优秀团支部14个(其中青年教师团支部、青年员工团支部1个);优秀基层团干部14名(其中青年教师、青年员工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14名(其中青年教师、青年员工团员1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1. 推荐申报
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各二级单位团委根据各奖项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组织推荐和申报。要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充分酝酿,推荐时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2. 以评促建
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通过评比督促团支部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校团委将树立推广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展示新时期我校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面貌,力争在全校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七、申报说明
(一)申报“先锋杯”优秀团支部需提交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及总结材料(3000字,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8)。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8“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XX学校XX团支部。
(二)申报“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分别提交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和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4)及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8“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登记表—XX学校XX院(系)XXX。
(三)各学院团委统一汇总所有申请登记表并填写“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附件5、6、7)。所有材料请于6月6日(星期三)前提交至校团委,电子材料发送至xtw@ncut.edu.cn。
联 系 人:马瑞卿
联系电话:88803512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