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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2-31 09:21:1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二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教职工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继续开展第二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根据《“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二、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阶段(3月22日-4月4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校团委、各学院均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集体)并填写第二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可从校团委网站下载),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也可自我推荐。

2.审核初选阶段(4月8日-4月13日)。校团委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群体(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集体)分布、评选标准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初选,选出20人左右的候选人或候选集体。

3.展示投票阶段(4月16日-4月22日)。校团委组织对候选人(集体)的事迹通过校园橱窗、展板、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集体)的事迹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选出青年学生获奖者和青年教职工获奖者共10名(含获奖集体)。

4.宣传表彰阶段(4月23日-5月6日)。评选委员会将“青年五四奖章”获奖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学校将于“五四青年节”隆重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第二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2)照片(个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或集体生活工作照3张,照片以个人或集体名称命名)。

2.各单位或个人请于4月4日(周三)12:0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

联 系 人:陈国秀;    办公地址:学生服务楼414房间

联系电话:88802512;  报送邮箱:xtw@ncut.edu.cn


附件1: “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党发〔2017〕18号).PDF

附件2:第二届“北方工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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