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工作岗位聘任指导意见》(校发〔2018〕5号)通知精神,现将校团委工作岗位聘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团委的岗位设置
岗位1:
岗位名称:团学事务综合管理
任职条件:1.中共党员;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6.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身体健康。
岗位职责:1.负责团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公文起草、联络协调、会议会务等;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团员组织关系、支部建设、团日活动、团费收支等;3.负责团员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校培训;4.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成果评选等;5.负责“五·四”评优和“一二·九”评优工作;6.负责团委的财务报销工作;7.负责校团委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8.负责校团委的办公室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期目标:1.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2.公文起草、收发及时、到位,无重大差错;3.会议会务组织有序、记录规范、会后及时归档;4.团务管理工作规范、按时完成相关任务;5.社会实践管理规范,服务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作用明显;6.评优评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奖励符合政策;7.财务报销工作规范,合法合规;8.档案管理规范,重要文件归档及时;9.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规范,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岗位2:
岗位名称:文化艺术活动管理
任职条件:1.中共党员;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专业的艺术指导和活动策划能力;5.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6.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身体健康。
岗位职责:1.负责大学生艺术团,做好团队建设、日常训练、演出指导等;2.负责文艺骨干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3.负责大学生艺术团排练场地、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的管理和租借工作,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4.负责学生活动中心、文化会堂的场地及设备物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5.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策划、导演、组织工作;6.负责文化节、科学节、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成果收集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期目标:1.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2.大学生艺术团日常管理有序,训练成绩显著,每年有品牌特色节目,参加北京市大学生艺术类比赛每年均获得高级别奖项;3.学生活动中心、文化会堂等场地运行保障有力、服务水平高,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4.大学生艺术团的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等管理有序,无责任事故,固定资产无丢失现象;5.四大节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成果积累丰富;6.“五·四”表彰和“一二·九”表彰等大型学生活动策划、组织有创新、有成效。
岗位3:
岗位名称:学生社团活动管理
任职条件:1.中共党员;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能力;5.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身体健康。
岗位职责:1.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包括社团登记、工作指导、考核管理、活动审批等;2.负责社团骨干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3.负责部分艺术社团的专业指导;4.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做好志愿者的培训、指导,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志愿活动;5.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与招就处一起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类学生竞赛;6.协助组织开展临时性重大学生活动;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期目标:1.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2.社团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社团骨干表现良好;3.学生社团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育人目标创新社团建设和活动项目,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4.指导的艺术社团成绩突出,有精品项目产出,在各类比赛中取得高级别奖项;5.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有序,重大活动任务完成出色;6.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成效,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范、运转良好;7.“挑战杯”和“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突出。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
即日起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在职教职工报名,请下载填写《管理工作岗位应聘意向书.doc》,于2018年1月12日将电子版发到hyh@ncut.edu.cn,纸质版2018年1月15日上午交到学生服务楼414或415房间,过期不候。
2.组织竞聘
本次竞聘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校团委将与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共同组建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于2018年1月15-16日组织公开答辩。
3.聘任结果公示
经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结果,于2018年1月17-19日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北方工业大学岗位职责说明书与聘用合同书》。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工作岗位聘任指导意见》(校发〔2018〕5号)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校团委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