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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5-15 14:31:4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根据《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党发〔2015〕43号),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团委通过线上的形式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编写的),以及学校党发〔2015〕43号(附件1)等文件,深刻领悟精神,理清工作程序,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2.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发〔2015〕43号文件的要求,在推荐对象、推荐条件、推荐程序上做到严格要求、程序规范。在开展推优工作前,要向学院党委作专题汇报,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3.本次推优工作的时间安排:各学院推优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各学院团委汇总、审核、考察上报材料时间:5月11日-5月15日;各学院上交材料给校团委时间:5月19日前;校团委网站公示时间:5月25日-5月27日。

4.推优名额分配:本科班级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研究生各团支部的推优名额由学院团委与各研究生党支部商榷,并报学院党委决定,原则上为对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指标人数的2倍。各学院团委要在推优工作开展前与学院党委确定各团支部的推优名额并通知到各个团支部。

5.本次推优工作采取线上推荐的方式,参加人数应多于团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各班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应事先通知班导师和辅导员,本科班级的班导师和辅导员应参加班级团支部推优大会,研究生辅导员应参加研究生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大会。各班召开推优大会必须先集体观看视频《推优入党流程介绍》(见团委微信公众号2018年3月27日推送)。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可从校团委网站下载电子版),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况和“团支部推荐意见”,团支部书记本人是被推荐对象的由班长填写。

6.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对本学院当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在5月19日前将《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推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电子版《审批表》由各学院团委整理保存,待学生返校后再补交《审批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人:马瑞卿

联系电话:88803512

电子邮箱:xtw@ncut.edu.cn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党发〔2015〕43号).docx

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docx

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推优汇总表.docx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2015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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